docs(acm2-75): 精简重构架构文档并对齐两段事务口径
- architecture.md:§1–§7 全文精简重构——图收敛为拓扑、主流程改七步时序+类别差异表、 约束红线去行话、数据归属去黑话、关键决策按章程瘦身为 D1/D2 - specification.md:INV-17b 补静态参考数据单事务口径 - implementation/reference/README/requirements:对齐扫描谓词与两段事务表述 - AGENTS.md:新增文字纪律与用词归属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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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**INV-15b** 日计划快照以 AODB 下发为准:快照里没有的航班删除——标记已删除、登记删除事件、从 Redis 投影移除;快照里未携带的字段视为 AODB 已删除该值,本地同步清除(`US-07` AC2/AC3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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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**INV-16** 外部副作用(回填、Kafka 投递、出站信箱)失败可重试,但不回滚已提交的本地业务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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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**INV-17** 状态变更、待发事件、处理终态与回填意图在同一 PG 事务内原子提交。**[作废 by INV-17b]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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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**INV-17b** 状态变更与待发事件在同一 PG 事务内提交;处理终态与回填意图在同一 PG 事务内提交,且该事务在 Redis 投影写成功之后(`INV-23`)。日计划例外:分批写入,每批一个事务(状态变更 + 待发事件),终态与回填意图在整包完成后同一事务提交;失败不标记已处理,下轮整包重新处理(`US-07` AC4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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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**INV-17b** 状态变更与待发事件在同一 PG 事务内提交;处理终态与回填意图在同一 PG 事务内提交,且该事务在 Redis 投影写成功之后(`INV-23`)。日计划例外:分批写入,每批一个事务(状态变更 + 待发事件),终态与回填意图在整包完成后同一事务提交;失败不标记已处理,下轮整包重新处理(`US-07` AC4)。静态参考数据不产生待发事件与投影写,落库、终态与回填意图在同一事务提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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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**INV-18** 航班表的写者集合是「主泵处理器」与「历史清理」;两者必须互斥(同一 `PIPELINE_LOCK`,或清理在同一事务内复查判据后再删除),不得出现清理删除与处理器更新同一 `FLID` 的竞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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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**INV-19** 整包校验失败或运营日冲突时整包不落地,既有状态与版本保持不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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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**INV-20** 处理器幂等:同一消息重复执行只产生一次业务效果。身份唯一只防「重复记录」,不防「重新执行」;SIS 25 类与经 `Q8` 定案启用的 legacy 子类型完成逐类幂等矩阵前,本条**不可声明**(`G-FLOP-IDEMPOTENT`)。**[作废 by INV-20b]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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